无人机在应急管理部(在什么情况下无人机要报备)

fhuyi0XCV 数码 3 0

一、无人机出现在军事管理区怎么管控防范

近年来,无论是航空侦察、攻击作战,还是航拍美景、事故救援,无人机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与此同时,干扰飞行、坠落伤人、偷拍隐私等“黑飞”带来的安全隐患,也犹如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挥之不去。

“黑飞”指的是无人机未经登记批准的飞行。按照现有的无人机管理法规,除了室内飞行、无人机重量不超过7公斤且在视距内飞行(飞行半径小于500米、飞行高度小于120米)、在空旷地区且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等三种情况外,无人机驾驶员都必须有“驾照”;同时任何飞行器飞行都必须预先提出申请。根据民航局不久前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一系列新规的出台,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黑飞”“扰航”“偷拍”等现象,但如何健全完善有关无人机使用的法律和技术监管机制,明确不同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仍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新闻回放

军事管理区出现“偷窥者”

“发现营区上空有无人机飞行,形迹可疑!”7月6日9时52分,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桂林联勤保障中心某油库上等兵唐家洛发现一架遥控无人机在训练场上空悬停、盘旋,随即一边用对讲机向仓库值班室报告,一边登上岗楼进行观察瞭望,发现库区北侧围墙外,3名男子正在操控无人机。

很快,应急分队到达现场,将3名男子及无人机操作设备一并带回仓库。

经调查了解,3名男子操控的是重约7千克的某型号四旋翼航拍无人机,拍摄清晰度为1500万像素。拍摄储存卡中共有91张照片、3段视频,其中有17张照片涉及该仓库油罐区、发油台、办公楼等军事管理区。

该仓库当场把无人机拍摄的涉军视频和照片彻底格式化删除,并将3名男子及设备移交公安机关。

7月11日,经公安机关审查,确定这3名男子是地方专业航拍公司员工,此次航拍测绘是为了拍摄仓库附近的工程建设。

“虽然这3名男子拍摄军事设施行为并非故意,但我们还是要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无人机偷拍部队训练情况和营区防卫!”事后,该仓库邀请当地安全部门专家为官兵授课,现场讲解黑客通过无线传输系统漏洞窃取资料的原理,了解当下高清摄像头的最高分辨率以及目前先进无人飞行器的最远飞行距离和续航时间,教育引导官兵时刻绷紧安全保密弦。

对策措施

管控防范“黑飞”刻不容缓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约有2万架无人机处于“黑飞”状态。作为一项新兴产业,无人机行业的发展需要技术和法律的双重护航,才能一方面堵上安全漏洞,另一方面有利于无人机产业和应用市场的发展。

尽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无人机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统筹安排、统一制定,生产、适航、注册、审批、飞行、监管、惩处等方面全方位、前瞻性立法,并同步出台与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和行业规定,确保飞行安全和空中秩序正规。

严格无人机登记与“持证购买”制度。从出厂到出售,为每架无人机办理“身份证”,实施“一机一证”制度。积极完善无人机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培训和驾驶员的准入监管,要求相关人员必须熟知监管框架和飞行规则。

运用技术手段对无人机飞行进行监管。如建立无人机及其配套产品市场准入机制,积极建设和完善无人机云平台,强制加装带有标准电子围栏的安全模块。通过大数据、云系统等对所有售出无人机的飞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无人机与军民航空管系统、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并实时采取地理围栏设置、警示、禁区告警等监管策略。

此外,各部队要加强无人机“黑飞”临空的处置能力训练,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职权,有效防范、控制无人机飞行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二、在什么情况下无人机要报备

无人机需要报备。

根据民航局最新政策,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对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实名制注册。已经拥有无人机的用户,需完成实名制注册,此后未完成注册并使用无人机的行为将被视为非法飞行。

无人机“黑飞”的具体情况:

具体来说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是主体不合法,即没有飞行主体资格的人实施了飞行行为;第二是行为不合法,具体的飞行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第三是飞机未经相应程序登记注册或根本不具备适航条件且具有较大危害性。

无人机从业人员需注意的义务:

一般而言,如果要放飞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首先应当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在民航局进行实名登记,并按相关要求在无人机上粘贴相应标识;

其次需要在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随后再向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飞行计划、操控人员资质证书、空域申请书、资质证明等必要信息,待批准后再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进行飞行活动。

每个省份都有不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实施细则,例如,北京市北空司令部航管处在2015年11月发布的《关于重申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计划申请的函》;

201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江苏省公安厅以及中国民用航空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就对申请飞行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中国无人机的主管单位为哪两个

你说的这个主管单位指的是飞行吧,如果是,那么无人机的主管单位就是国家空管委,具体到对应的管理单位就是各战区的空军航空处,再往下就是空军基地航气处,再下就是空军的机场管制室。现在的民航通航处不受理无人机的飞行申请。那么民航管什么?管的就是设备和人,比如无人机的实名登记,无人机驾驶员证的签发和管理这些,这些东西是临时空域申请的必要资料。

我们专业提供无人机临时空域申请和使用服务,如有需要可以私信留下交流方式。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还没正式发布之前无人机飞行除了深圳和海南外都是要先申请临时空域的。关于向谁申请的问题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你牢记下面这句话:“我国所有空域都是由人民解放军空军负责实施管理”。严格来讲我国国土防空任务决定了我国对空域的管理方式,我军在防空作战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由空军统一组织的国土防空体系。那为什么通常提到空域的时候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民航呢,主要是人们受航空服务业的影响,民航主要分为商业航空(大致就是客运和货运)和通用航空两大类,除了客运和货运航空外其他的民间飞行活动基本可认为是通用航空,当然无人机也划归通用航空飞行器,因此提到无人机空域时首先想到的必然是民航。为了满足经济建设和民航运输需要,军方将民航机场本场空域和民航航路航线分配给民航负责,但是空军仍然拥有最高的空域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

前面我们提到民航负责管理商业航空和通用航空,因此通用航空的飞行任务在申请临时空域时首先是由民航通航处受理,但其实民航通航处受理后会再通过内部流程向军方提出征求意见,在得到军方同意后再批复给通航企业,由此可见临时空域的最终审批权还是在空军。

那么无人机属于通航,其临时空域的申请是否就应该向民航申请呢?其实我们虽然将无人机划为通航,但是由于无人机驾驶员不同于真正的飞行员,无人机的生产管理和适航认证都与载人飞机有很大不同,民航无论是对人员还是对无人机都还没有形成有效管理。同时,从空域管理的最终权限来说空域审批的是空军,而民航为了机场和航线飞行安全又不可能允许无人机进入机场净空区和航路航线,所以各民航地区管理局干脆不受理无人机临时空域的使用申请。由此可见无人机要使用临时空域就只能找最终的审核权部门——空军。

办过无人机空域使用批文都知道,这个申请函一般要提交到管理你所飞行活动空域的战区空军航管处,也就是空军专门负责空域管理的部门。大家都知道部队不是随便就可以进出的,递交申请材料前通常需要提前联系好办件参谋。申请材料递交上去后上述的管理部门要进行核审,是否批复,主要看你飞行活动区域、任务性质、飞行高度等情况了,批复时间短则1个星期,长则1个月,批复后会得到一个正式的红头批复函件。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是使用无人机进行对地成像,如航空摄影测量、地形数据采集、物探等飞行活动时,还需要先向所在战区作战局取得飞行任务许可,然后再向战区空军航管处申请临时空域。原因是对地成像涉及国家地理信息保密,必须按照测绘法相关规定先申请飞行任务批文。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